(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及派驻机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派驻机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三)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四)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六)信访室(市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八)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街)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九)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负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基层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指导、清理、编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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