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有关派驻机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有关派驻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二)组织部(挂干部监督室牌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五)信访室(挂市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七)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镇(街、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八)案件审理室(挂政策法规室牌子)。负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基层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指导、清理、编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