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等;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工作等。 (二)组织部(挂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党的建设等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挂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七)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八)案件审理室(挂政策法规室牌子)。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基层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指导、清理、编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