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派驻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党的建设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等。 信访室(挂市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反映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应的办案部室处置;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加强全区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的具体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四种方式”进行处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事项。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各镇街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进行日常监督。 案件审理室(挂政策法规室牌子):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基层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受理党员和公职人员不服本级机关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指导、清理、编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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