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会签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责任分工,市教育局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文联10个部门就《意见》内容进行了会签,10个会签部门全部同意会签,个别单位同时提出了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均已采纳。
二、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市教育局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6日将《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共计31天。截至征集结束,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三、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5月7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意见》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省教科院的5名专家进行论证,共提出意见建议5条。对于专家的意见建议,市教育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均已采纳。
四、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
市教育局在申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前,已依法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2022年9月26日,《意见》通过了合法性审查,针对市司法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