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出台目的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围绕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学校美育工作,构建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市教育局起草了我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旨在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课程管控、队伍建设、监测评价”四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相关美育设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2020年版),学校美育评价体系逐步健全,育人成效显着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5.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
三、主要框架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市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改革主要措施,从教学改革、创建美育特色品牌、美育师资队伍建设、美育评价改革、美育办学条件五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第三部分为学校美育组织实施措施。
四、规划任务
1.深化美育教学改革。落实美育课时要求,丰富美育课程设置。推动美育学科融合,加强美育教学研究,提升美育教学质量。
2.创建美育特色品牌。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示范学校30所和美育特色学校50所。优化美育特色项目布局,打造美育活动品牌。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社团。
3.强化美育师资保障。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原则上2025年要配齐配足美育教师。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保障美育教师待遇。
4.推进美育评价改革。深化艺术科目考试改革,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成绩。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
5.改善美育办学条件。加大美育经费投入,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6.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制定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