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车、摩托车骑驶员佩戴头盔的检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成为越来越多人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其中一些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甚至出现导致颅脑损伤导致死亡情况发生。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管理,提升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意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规范执法。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和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路口交通秩序管理的重中之重,对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的路口,增派警力和志愿者维护通行秩序。提高路面民警管事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力度,切实整顿电动自行车路口通行乱象。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109万起,同时每月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佩戴情况进行抽查,并下发通报,督促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力度,经测评,目前我市城市道路早晚高峰期间主要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80%以上。
二、深化警企共治。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促进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优化配送考核机制,引导从业人员文明守法通行。督促即时配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与骑手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规范配送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行业企业组织违法行为多发的骑手参加集中学习、联合劝导活动,提升骑手文明守法意识,并通过企业内部惩罚机制,加强骑手的教育与惩戒。
三、加强宣传教育。将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工作贯穿于全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两微一抖、电视广播、报刊、路面标牌、标语等媒介,大力宣讲法律法规、曝光事故案例;在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时,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通过违法者宣读、阅读学习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主动进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进行法规宣讲,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为基础,通过法制广场、小剧场、小讲台等形式,将相关法规政策传导至家庭单位,全力降低特殊敏感人群违法发生率。今年以来,“烟台交警”微信、微博、抖音推送“一盔一带”专题提示及曝光信息660余条,结合“美丽乡村行”开展主题宣传场6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科技赋能。为配合《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支队对“烟台交警智慧勤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研发增设了“小目标执法”模块,实现了我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首次警告登记、再次违法处罚的系统自动识别功能,系统投入使用后已处罚574人次。结合智慧城市交通专项计划在南大街、港城东大街等61处重点路口设计非机动车抓拍设备,实现对非机动车逆行、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及车牌、车型等智能识别,待智慧城市交通专项落地后同步建设,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小目标”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大管理与劝导力度,进一步提升头盔佩戴率,全力营造更安全、更畅通、更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365bet亚洲官方网址_36558888是什么电话_365封号提现了没到账公安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