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政策内容:独生子女死亡(独生子女因违法犯罪死亡的除外)且母亲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拥有烟台户籍的父母,由户籍所在区市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慰藉救助金。
执行年限:长期执行
面向群体:独生子女死亡且当时母亲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烟台户籍父母家庭。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35-6225315。户籍所在区市芝罘区:6235280;福山区:6362569;莱山区:6719877;黄渤海新区:6396807;牟平区:4288986;龙口市:8778063;莱阳市:7220125;莱州市:2809718;蓬莱区:5651857;招远市:8035699;栖霞市:3376112;海阳市:3107636;长岛综合试验区:3212801;高新区:6922220;昆嵛山保护区:469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