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政策内容:独生子女因公牺牲(殉职)、被追认烈士的特殊家庭,在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和200元扶助金。
执行年限:长期执行。
面向群体:独生子女因公牺牲(因公殉职)或被追认烈士的特殊家庭夫妇。
咨询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35-6225315。户籍所在区市芝罘区:6235280;福山区:6362569;莱山区:6719877;黄渤海新区:6396807;牟平区:4211309;龙口市:8778063;莱阳市:7220125;莱州市:2213734;蓬莱区:5655973;招远市:8035699;栖霞市:3376015;海阳市:3107636;长岛综合试验区:3212801;高新区:6922220;昆嵛山保护区:469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