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正监管,近期省医保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度全省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就做好我市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医保局按照5%的比例,在全省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名单中抽取检查对象,共抽查定点民营医疗机构121家、定点零售药店1384家,其中涉及我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3家(均在芝罘区),零售药店180家(具体名单见附件)。检查任务已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派发至各区市医保局。
(一)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的检查:计划编号:37000020211285,事项名称: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任务编号:370000202108131012。
(二)对定点药店的检查:计划编号:37000020211287,事项名称:对定点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任务编号:370000202108131033。
二、检查事项
各区市要采用现场检查方式,全面检查抽取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2020年以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重点查处:
(一)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行为。
(二)定点药店: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三、工作要求
(一)领取检查任务。各区市医保局收到通知后,及时登陆“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地址:http://59.206.216.164:8080/succezbi ,政务外网),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在系统内完善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在8月20日前完成人员匹配。匹配人员时“组长标签”选择“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名录库》电子版请于8月23日前上报市局。
(二)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现场检查时间,于10月8日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形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报告报市局。
(三)规范检查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检查、反馈、处理流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全过程记录,检查时出示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式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其他检查文书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制作。检查完成后将全流程检查材料归档备查。
(四)强化结果应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严禁以协议处理代替行政处罚。
联系人:王国辉 电话:68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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