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速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5月14日上午,招远市组织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培训推进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单位要严格对照“1个目标”“8项任务”要求,统筹部署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充分借鉴本市前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会议要求,一是各试点领域牵头单位要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全面梳理本市公开事项,并于7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工作;二是要强化沟通对接,紧密对接上级公开标准,确保公开事项目录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各单位之间要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共同推进工作开展;三是鼓励探索创新,各单位要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对接融合,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要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市政府办公室要对确定的工作任务实行“周调度、月汇总”,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严督实考力促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