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公布住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主要表现形式,发现以下12种涉黑涉恶等行为的,请积极向全省住建系统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纪检部门举报。
这12种涉黑涉恶行为分别为:
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
2.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煽动闹事,恶意堵路挖坑,阻拦施工;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和渣土运输;强行租赁建筑机械装备,垄断砂石、装修等建筑材料供应;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
3.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组织地暴力讨薪、聚众滋事、收取回扣。
4.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以暴力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蛊惑被征收群众,阻挠征收项目依法进行,采取暴力手段“非访”、“闹访”。
5.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恶意吞并其他房地产公司,暴力强迫其他公司退出项目竞争;以暴力手段欺压、残害业主。
6.在房屋中介交易过程中,有预谋地强迫交易或恶意挪用客户资金,采取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
7.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强行指定装修公司和装修材料。
8.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
9.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交回扣。
10.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非法干预容积率调整和项目规划审批,为开发商违规修改出让地块容积率充当“保护伞”。
11.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违法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12.住建行业存在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