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005903113504/2021-00373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机构: | 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昆嵛山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机构概况
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4693716 | 传 真 | 4693211 |
办公地址 | 365bet亚洲官方网址_36558888是什么电话_365封号提现了没到账昆嵛山保护区昆嵛路1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00-16:30(冬季) | |||
主要职能 | 主要负责全区农村农业、扶贫、水利、发展改革、工信、商务、招商引资、能源、粮食与物资储备、畜牧兽医、统计、贸易促进等工作。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综合科 | 办公电话 | 0535-4693716 |
科室职能 | 负责综合科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森林防火、文秘、接待、机要、信息、采购、宣传、督查、档案、保密、会议组织、文字材料、重要活动安排、人员调配、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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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农业农村科 | 办公电话 | 0535-4693344 | |
科室职能 | 负责农业农村科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农业农村(除农工办、畜牧、农机、农村经济外)、土地确权、区内生态农业等工作。负责瓦山村包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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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商贸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4693716 | |
科室职能 | 负责商贸管理科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农机、电子商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庄村包村工作。 | |||
科室名称 | 社会发展科 | 办公电话 | 0535-4693331 | |
科室职能 | 负责社会发展科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发展改革、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负责头日庵村包村工作。 | |||
科室名称 | 信息统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4693211 | |
科室职能 | 负责统计、分析监测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投资环境中的问题;负责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整理基本统计标准,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负责各类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向区工委、管委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信息。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畜牧、区内重点工作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板子口村包村工作。 | |||
科室名称 | 水利科 | 办公电话 | 0535-4693769 | |
科室职能 |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以下工作:拟定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实施农田水利、农村供水工程立项审查和监督实施;对农村水利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昆嵛镇及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农业灌溉、节水等水利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负责农田水利建设信息调研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负责瓦山村包村工作。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4693709 |
单位职能 |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二)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工委管委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工委管委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工委管委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保护区管理和其他单位受保护区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8.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的审计事项;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部门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事项。(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专业培训。(八)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保护区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保护区审计信息化建设。(九)承担规定范围内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十)承办工委管委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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