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29 来源:服务体系建设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平台优势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动我省中小企业经营人才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升,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7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对象
山东2022-2023年度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区域发展”、“专精特新”两个专题班。
(一)“区域发展”专题班
1.招生计划:由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承担教学任务,各自组班,计划招生80人。
2.招生对象: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或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主要是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同等学力。
(二)“专精特新”专题班
1.招生计划:由领军企业研究院(北京领军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教学任务,计划招生50人。
2.招生对象:重点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我省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具有“专精特新”成长可能性的中小企业法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
二、培训内容、方式
培训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围绕我省重点行业和领域,以高质量发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业链地位强化、企业竞争力打造为重点,聚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薄弱环节,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学习培训。学习期间将不定期与全国领军人才班举行交流活动,进行跨省学习、多省联动培训,为学员提供全国精英交流平台。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学制一年,全年计划集中培训16天(128课时),每1-2月安排2-3天集中学习。同时,结合学员企业发展实际,组织网络课堂、跨地域企业研学和巡回周交流等增值活动。培训、时间地点将根据各班组建情况,由承担机构统一协调确定。
四、培训管理
(一)组织管理。本次培训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牵头组织,委托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领军企业研究院承担教学任务,工信部将引入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二)学习费用。培训班学习费用(含学费、教材费、综合管理费、证书费等)采用财政补贴及学员(单位)自筹形式解决,由各教学承担机构收取(具体费用说明见各机构招生简章)。学习期间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效用。学员结业后,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10年内可免费参加一定天数的全国范围内领军人才培训班学习,并终生享受全国领军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区域发展”专题班证书授予采取“双证”模式,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证书,相应班次学员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或山东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享受校友待遇;“专精特新”专题班学员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并考核合格后,颁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管理的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专题培训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根据企业需求报名参加领军人才专题班,于2月17日前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领军人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领军人才“区域发展”专题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专题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4)电子版以市为单位报送至qyfwb@shandong.cn邮箱,经审核备案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相关课程内容请咨询各承担机构联系人(见附件5-7)。
(二)各市要对推荐的参训企业认真把关、严格筛选。参训后严格遵守相关培训纪律,不无故缺席或退出培训,不随意更换人员。
六、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崔大峰,0531-51782706
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联系人:韩淼旭,0531-82037013
邮箱:qyfwb@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