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广、监督单位多,如何避免监督走过场、效果不达标,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监督职责?近日,龙口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监督“双化双规范”工作办法,实行部门目标任务“清单化”、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台账化”双效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建设工作“双规范”。 部门目标“清单化”即围绕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履职用权、廉政宣传教育等3个方面25项具体事项编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要求部门对照自查,将功夫下在日常,杜绝监督检查时应付性“补作业”现象;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台账化”即以台账的形式明确派驻机构阶段性监督重点,细化59项监督任务,结合日常监督、“联巡式”监督、驻点调研监督等方式,有效提升监督规范性和精准度。 “双化双规范”一方面压实了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提供了“精准靶心”,有效防止监督滞后、缺位和错位问题。“工作清单明确易懂,监督台账清晰直观,照‘单’监督让工作思路更清晰、监督成效更显着。”龙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据了解,自3月份实施以来,龙口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照“单”监督60余家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问题整改10余项。 “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监督发现的问题和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细化监督清单,为精准监督提供更加有力的抓手。”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