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春(1929—1948.12) 海阳县(今海阳市)东村庄人。幼时读书两年。1942年家乡解放后加入青救会,投身抗日救国。1945年4月在全县英模大会上被评为“县青年学习模范”。
1945年,在反“扫荡”斗争中,徐维春和其他民兵一起站岗放哨、递送情报、打游击、埋地雷。
1946年8月,积极响应“反蒋保田”号召,带领青年踊跃报名参军。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年获“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同年7月,在南麻战斗中,身为副班长的他带领战士冲锋陷阵,英勇杀敌,出色完成战斗任务,被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政治部授予“一等功臣”称号。1948年7月,在兖州战斗中,为攻克城北关国民党守敌的主堡,徐维春挺身而出,机智地绕到敌人侧后,炸毁敌堡,使突击部队迅速攻进城内,全歼守敌。同年12月,参加淮海战役小李庄阻击战,带领全班战士坚守阵地,浴血奋战,连续击退敌人两次突围。敌人第三次突围时,为堵住缺口,徐维春组织了敢死队,率领战友们沉着迎战,奋力杀敌,使大批敌人倒在阻击阵地前。战斗中徐维春不幸牺牲。